自5月29日起,全一集团正式通知:自2008年5月28日至2008年9月30日,化妆品(液状、乳状、膏状等 )和保健品(粉状、液状、颗粒状等)可以转运了,但含有如下成份的物品不能通过汽车运输:
(1)含有酒精成份、蜡烛成份、高压气体或其它国家相关规定明令禁止的物品
(2)无法直接判别用途的任何化工产品
另外,凡是航空无法转运的物品,我们将通过汽车运办理,时效相比以前会相对慢一些,如果因为国家 下达禁运通知,而导致无法转运的货物,我司会将货物临时存储在济南客服处,待能转运时,第一时间 帮忙转出。但其间发生的从山东济南到目的地城市的国内转运费由客户自行承担。谢谢合作!